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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本阅读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

荒野塞壬 著

现代都市连载

《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》主角温知渝萧霁,是小说写手“荒野塞壬”所写。精彩内容:评分刚出,会涨,不必在意(甜宠双洁救赎小白权谋微强取豪夺)因为一场车祸,温知渝穿书了,为了回家,她接受了任务---养大权臣萧霁,如今还是个和野狗抢食的小乞丐,温知渝含辛茹苦的将萧霁养大,风光霁月,温润如玉,等到他高中状元,认祖归宗,温知渝心满意足的“病死”了。三年后,温知渝被扔回来了,如今她养大的崽子权倾朝野,是有名的奸臣佞相,世界崩坏,踢温知渝回来收拾烂摊子。温知渝再次见到萧霁的时候,那个人凤眼含泪,表情冷淡,眼神阴戾“阿姐骗我。”,温知渝方才知道,她死的那一天,曾经的阿霁也“死”了。“阿姐想要我成为什么样子,我就成什么样子,只要阿姐乖乖留在我身...

主角:温知渝萧霁   更新:2024-07-30 04:10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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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温知渝萧霁的现代都市小说《全本阅读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》,由网络作家“荒野塞壬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《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》主角温知渝萧霁,是小说写手“荒野塞壬”所写。精彩内容:评分刚出,会涨,不必在意(甜宠双洁救赎小白权谋微强取豪夺)因为一场车祸,温知渝穿书了,为了回家,她接受了任务---养大权臣萧霁,如今还是个和野狗抢食的小乞丐,温知渝含辛茹苦的将萧霁养大,风光霁月,温润如玉,等到他高中状元,认祖归宗,温知渝心满意足的“病死”了。三年后,温知渝被扔回来了,如今她养大的崽子权倾朝野,是有名的奸臣佞相,世界崩坏,踢温知渝回来收拾烂摊子。温知渝再次见到萧霁的时候,那个人凤眼含泪,表情冷淡,眼神阴戾“阿姐骗我。”,温知渝方才知道,她死的那一天,曾经的阿霁也“死”了。“阿姐想要我成为什么样子,我就成什么样子,只要阿姐乖乖留在我身...

《全本阅读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》精彩片段


“什么情况啊?委屈成这样?”温知渝抬手,摸了摸温霁的额头,轻声细语的说着“和阿姐说说,嗯?”

温霁看着眼前的温知渝,温知渝干脆拉着温霁坐在房前的台阶上,不过还没坐下去,温霁先脱了外袍,将外袍铺在了台阶上“夜凉,阿姐别冷着。”

温知渝坐下,径直揽过温霁“怎么了?这么难过,要不要和阿姐说说?”

“阿姐喜欢溪源县吗?”温霁却问了—个不搭边的问题。

喜欢吗?溪源县其实没什么特别的,就如同那无数个普通的县城—样,甚至比不上现代的—个乡镇,最开始在温知渝的眼中,这里到处都是灰扑扑的,蒙着—层阴影。

可温知渝在这住了六年,六年,—日日的走过来,其实很漫长,而恰巧她很重感情,对溪源县,的确很不舍。

“夫子说,要给我上最后—课,阿姐,如果你留在溪源县,是不是会好—点。”

夫子不否认他的聪慧,可他也要让温霁清楚,有些时候,聪慧也护不住温知渝,黄夫子当初为何落寞归乡,因为他那时便护不住自己心爱的女子。

“我如今只是个教书的,而她,是大户人家的夫人。”

温霁有野心,有目标,他想当大官,他不甘平庸,但他身边有家人。

“你家中没有根基,只你和你阿姐两个人,所以任何人都能用她来威胁你。”

若是真的到了那—刻,温霁,你阿姐和你的前途,你选什么?

温霁选温知渝,不需要考虑。

可黄承却是无奈而失望的,他无意改变温霁的选择,但他总是希望自己的学生真的能心无旁骛,坚定不移的成为—代权臣。

所以温霁回来之后,便—直在想这件事,可他设想了无数个场景,面对了无数次选择。他还是要选阿姐。

“溪源县很好,阿霁舍不得吗?”

“并未舍不得。”他流浪过无数个地方,溪源县没那么好,是阿姐收养他之后,才变好的。

“阿姐只是有—点舍不得,人之常情,但是阿姐更放不下你啊。”温知渝在哪里,—向都取决于温霁在何处的,很多时候,温知渝自己都开始恍惚,她曾经只存在于记忆中,逐渐远去的二十年,是不是只是她的—场梦,或许她真的只是温霁的阿姐?

温霁放松了—些,然后将夫子和他说的话和盘托出,看着温知渝的时候,眼神迷茫又担忧。

“阿姐,我—点都不厉害,我想当大官,想要护住阿姐,可这条路荆棘满地,我可以受伤,阿姐不可以。”温霁坐在台阶上,神色落寞,少年的身影看上去愈发纤细瘦弱,—向自信,甚至是自傲的少年,今日却蔫头耷脑的,近乎焦虑的想着未来。

“为什么会这样想?”

“阿姐的生活本该是平静悠闲的,不应该因为我而改变,如果有—天,阿姐因为我而受伤,我怕阿姐会后悔,我也不会原谅自己。”

“后悔什么?”温知渝不明白,在她看来,她这十年是为温霁而活的,所以自然是该跟着温霁走,结果温霁却有这样大的压力。

“后悔收养我,后悔做我的阿姐。”温霁不去看温知渝,扭过头,有些别扭的看着院子里的秋千。

“不会的,阿姐不是和你说过了吗?说过很多次,我是为阿霁而来的。”

不是为你而来到溪源县,而是为你而来到这个世界。

“至于夫子所说的选择,阿霁不必担心。”


温知渝看着温霁好不容易的休沐日,却要在家中打扫房间,难得有些不好意思。

“阿霁,你别忙了,等你去上学的时候,我再打扫就行了。”

温霁拿着抹布擦着桌子的死角“阿姐平日已经很忙了,反正我今日休沐,也有时间做这些事。”

温知渝正在算她的存款,如今她方才不过养了温霁三个月,就花出去十两银子,别人家能用一年的银钱,她三个月就用了,而且她已经尽量节省了。

温知渝拿出五两碎银子,其他的都收了起来。

温霁进来的时候,温知渝还在拨弄一摞铜板,温霁还没走近,温知渝就拿了个荷包将铜板装起来,然后将沉甸甸的荷包递给温霁。

“来,阿霁,这是零花钱,平日肚子饿了,记得买点心吃。”

温霁拿着那个沉甸甸的荷包,零用钱,平日他的同窗有个三五个铜板,就是极让人羡慕的事情了,除了他的阿姐,每次都给他装满一个荷包。

温霁平日几乎不会花用,只在有时候见到家中的点心和果子没有了,会在下学回家的时候给温知渝带一些回来。

“今日正好你休沐,我们去牙行看看吧。”温知渝将碎银子塞进自己的荷包“家中只我们两个人到底是有些不方便,有些粗使活计,还是要找个能干的婆子最好。”

温知渝刚带着温霁回来的时候,就说着要找个做事的,可三个月过去了,还是没找到合适的。

“阿姐不是说要请隔壁的婶子们帮忙找吗?怎么又要去牙行了?”

温霁平日读书时间也紧,他开蒙的时间太晚了,虽然背书是天赋,可有些东西,却是要靠勤学苦练的,尤其是写字,只能一个字一个字的练习。

所以家中的事情,温知渝不主动说,温霁也的确不太清楚。

“这个啊,别提了,是给介绍了不少人,可我瞧过了,没几个能用的,到时候若是用的不好不用了,还得和邻里闹矛盾。”温知渝这理由倒也说得过去,但她没说的是,还有人给她介绍了家中无父母的单身汉,这可真的是醉翁之意不在酒,若是真的让进了门,谁知道是当长工,还是上门婿。

温霁却自己想清楚了,这些人是在有意试探阿姐的底线。

“那的确是去牙行好一些,虽然花用会多一些,可事情本身却是简单了不少的。”

温知渝点头“可不是吗?咱们家就两个人,心眼多一些,思虑多一些也是应该的。”

不过,温知渝掐住温霁的脸颊,三个月的时间,温霁原本瘦削的不见肉的脸颊,如今也鼓起来了,毕竟温霁这个年纪,吃喝的好,养出一点肉来再正常不过了。

“这些都是大人该想的,你这个小孩,就别操心了。”

温知渝收拾了桌子上的东西,就要带着温霁去牙行,温霁依旧一脸严肃“这件事,自然该我和阿姐一起去的。”温霁比谁都清楚,他家的阿姐心善又好骗,所以他得警醒些。

但是两个人还没出门,房门就被敲响了,温知渝去换衣服,让温霁去开门看看来人。

温霁看了一眼面前的婆子,客气有礼的喊了一声“宋二嫂。”

宋家是东二巷子最里面那一户人家,一大家子住在一个小院子里,老人和孩子都不少,家中的男丁都出去做苦力找活计了,才让一家子的生活勉强过得去。

生活在县城里的人,若是没个正式的活计,过得是要比农家更难的,毕竟一应吃用,全都是要用银钱买的,这宋二嫂是宋家的二媳妇,宋家的人平日极少和巷子里的人相处,偶尔遇到都是来去匆匆的样子。

温家在东二巷子里是极为出名的,温家有个风吹草动,巷子里的人背后都要议论一下。

一个正值婚嫁年纪的漂亮姑娘,带着个八岁的幼弟,再加上家中有些薄产,若是得了手,可不就是一块肥肉吗?

可没几日,巷子里人人都知道,这温家的小少爷是个神童,听闻那开书院的举人老爷可是特意减免了束脩,就为了收下这个学生。

自那之后,温家的风言风语一夜就消失了个大半。

平日见到温霁,宋二嫂还没什么特别的感觉,可今个,看着温霁招呼他们进来坐在院子中和他们说话的时候,才发现自己对着一个八岁的孩子,竟然不自觉的紧张起来。

宋家自然也听说了,温家的小儿子幼年被拐走,三个月前才找回,在这之前,分明只是个在街上讨生活的乞儿,有些人说起的时候,言语之中自然多有不屑。

可在她看来,眼前这孩子,瞧着和从小锦衣玉食养着的小少爷也无甚差别。

“温小少爷,不知温姑娘可在家中?”

“在的,阿姐同我打算去一趟牙行,家中要个做杂事的,正打算出门呢。”

温霁说着的时候,余光看了一眼跟着宋二嫂的妇人,那人听着牙行之后,神情便更拘谨了几分。

这城中,男人还能去扛大包赚个辛苦钱,可女人想要找个活计,艰难许多不说,月钱也低。

这温家就两个主子,看着也是好相与的,说是要个粗使婆子,活计瞧着也轻松。

平日,这粗使婆子丫鬟,都得是富贵人家才用得起的,便是这东二巷子里,不少人能供着家中孩子读书,却没听说有哪家请婆子的。

宋二嫂也听说了,温家姑娘推拒了不少介绍来的,可这到底是个赚钱又稳定的活计,温家条件苛刻些也是应该的,她也是想带着娘家嫂子来看看,说不准就成了呢?也能让她在娘家得个脸。

“宋二嫂带着的这位婶婶可也是来找活的?”

温霁主动开了口,面前那两个妇人忙不迭的点头,按理来说,她该等着温姑娘来说的,可盯着温霁,她不自觉的就开了口“这是我娘家嫂嫂,干活利落,人也老实,想着找个活计,这不您家中也找婆子吗?”

“小少爷,我在乡下是干过农活的,有的是力气,我啥脏活累活都能干。”那妇人开了口,还有些怯懦。

温霁打量着眼前的妇人,极普通的长相,和寻常农妇没什么区别,农活做多了,便显出几分老态来。

“不知婶婶家中还有什么人吗?”

“家中两个姑娘都十一二岁,还有个男娃,刚满六岁,男人在田里忙活,还有婆母和公爹。”

宋李氏不敢隐瞒,老老实实的说了。

虽然眼前坐着的只是个八岁的孩子,可她却莫名觉得惶恐,这读书人就是不一般啊。


写话本这事,开头是最难的,开了头就顺畅了。

真假千金的故事,温知渝写了一个月,又用了一个星期来删改,大胤如今的话本,最长不过几万字,第一次写,温知渝也不好一个话本写上百来万字,最后删删改改也有将近二十万字。

近日天气愈发热了,街上已经有了卖寒瓜的摊子,李婶去买菜的时候买了一个回来,然后放在井水里凉着,等着傍晚温霁回来了吃。

天热了,白日也长了,温知渝今日终于不用伏案工作了,一大早就在院子里活动筋骨,毕竟古代的郎中可不治颈椎病。

温霁今日说先生要小测,走的比平日更早一些,连早食都没来得及吃,不过说是今日会回来早一些。

温知渝站在院子里,李婶来了之后,将他们空荡荡的院子整理干净了不说,还开辟了一块小菜地,如今长得快的生菜都已经能吃了,温知渝看着长得水灵灵的蔬菜,拿着旁边的丝瓜瓢浇水。

“姑娘,我昨日刚浇水了,这水浇多了也不好。”李婶路过院子。

宋李氏本来就是个老实本分的人,来这干了也有一个月了,前些时日,温知渝给发了第一个月的工钱,五百文钱沉甸甸的落在她的掌中。

宋李氏真觉得这活计好,温家姐弟都是好人,家中的活计也轻松,还没她在家中做农活来的累人,偶尔还会给她一些吃食带回去,让家里的孩子解解馋。

宋李氏也是瞧出来了,这温家姑娘显然是家中娇养长大的,对这些农活,甚至是女红,都是一窍不通的,不过,温家的活不多,若是温家姑娘什么都会做,哪里还有这份活计啊?

温知渝有些尴尬的将丝瓜瓢放下,院子里的树下面支了一个秋千,原本是给温霁的,可温霁却从来不玩,大抵是嫌弃那幼稚吧,不过给温知渝这个大学生玩,刚刚好。

温霁回来的时候提着一个小纸包,温知渝正坐在秋千上晃悠。

温霁站在门口看着自己阿姐,微微歪了歪头,他的阿姐一直都是这样,不管什么时候,阿姐好像都很快乐,这个世间对阿姐来说一定很美好。

“阿姐。”

温知渝从秋千上跳下来,看着温霁,轻轻摸了摸自己鼻尖“你看看,给你准备的秋千,你也不玩,浪费,好歹也花了几百文呢。”

温霁笑了笑,没说什么,而是将纸包放在桌子上“这是牛乳蜜糖,阿姐上次不是说想吃吗?”

温知渝打开油纸包,雪白的牛乳蜜糖整整齐齐的放着,温知渝拿了一个自己吃,另外一个,硬塞给了温霁,温霁忍不住皱皱眉,太甜了。

“这什么表情啊?忘了你刚回家的时候找阿姐讨糖吃的时候了?”温知渝明明是将人往阳光小少年那类型培养的,怎么还是长成这样了?

少年老成,天生的智多近妖,如今温知渝只能期望着她家小崽子将来能善良一些,即便不是个善良的好人,当一个普通人也好。

只要不会成为书中那个阴戾狠毒的男主就好。

温霁并不喜甜,那个时候朝着温知渝要糖吃,只是因为过去从未尝过那一点甜,所以才那样想要,如今他已经知道了,而且相信只要他想吃,阿姐会给他很多糖。

温知渝露出一副凶相来“必须吃,哪有小孩不喜欢吃糖啊?”

温霁无奈的嚼着牛乳糖,他知道,阿姐一向不喜欢他太过锋芒毕露,看上去太显眼了,阿姐想要他普通一些,当个普通的孩子,可温霁也有自己的打算,他不能一直被阿姐庇护,他也要保护阿姐。

“今天不是考试了吗?怎么样啊?”

温知渝小时候最讨厌考试了,除了学神,没几个人会喜欢考试。

“还不错。”

那就是第一名了,温知渝险些忘记了,温霁就是个学神。

“正好,李婶今日买了个寒瓜来吃,阿姐奖励你。”

温霁抿唇,露出一个笑容来,脸上若隐若现一个小小的酒窝。

夏日的时候白日长,今日又尤其热,温知渝让李婶提前准备了手擀面,就可以早些走了。

李婶走之前,温知渝捞起井水中浸着的寒瓜,将寒瓜切了四分之一给她。

“姑娘,使不得啊,这可使不得啊。”

这寒瓜是李婶亲自去买的,这么一个不大的寒瓜要多少银钱,她是最清楚的,这么一个寒瓜的价格,可能买上不少米面了。

“李婶,这也不多,拿回去之后也就能让家里人甜个嘴,尝个味,家里就我和阿霁两个人,也吃不了多少。”

宋李氏以前也是吃过寒瓜的,亲戚家曾经送了一牙子给他们,宋李氏只吃了一口,还没吃,就在口中化为汁水了,而温知渝给她的,可是四分之一个寒瓜啊。

宋李氏千恩万谢的将那寒瓜放进自己随身带着的小篮子里,遮掩的严严实实的。

温霁看着宋李氏离开,眼神冷淡,温知渝察觉到了“怎么了?舍不得?”

“并非,只是觉得阿姐太过良善。”

温霁只是觉得这样的善良若是多了,是会让人得寸进尺的。

“那一点寒瓜带回去,李婶一家都能高兴一天,阿霁,别把人想的那么坏,大家都是普通人,或许不那么好,却也不会那么坏。”温知渝看着这小孩,每次都将人把最坏的地步想。

温霁乖巧点头,阿姐想让他信,那他信就是了。

“今日晚食吃凉面吧,阿姐给你做。”

宋李氏挎着小篮子,想着那小半个寒瓜,脚程都快了许多。

宋李氏往家里走的时候,和不少村里人都打了个照面,她不敢露出破绽来,这寒瓜可是个稀罕物,别人不说,被家里的亲戚长辈瞧见了,开了口,可不得切一牙子去。

“娘。”

宋李氏进了家门才算是松了一口气,接过自己大闺女递过来的凉水,一口气喝了大半碗。

她将篮子上干净的布子掀开,三个孩子都瞪大了眼,家里的孩子只瞧过,却从未吃过寒瓜。

“这是寒瓜,可甜了,比那糖水都好吃。”

“娘,吃。”小儿子流着口水。

宋李氏赶忙盖上布子“现在不行,等着你爷奶和爹下地回来了一起吃,先放井里冰着去。”

宋李氏的公婆和男人回来的时候,只觉得家里的孩子今日好像尤其乖巧,直到用罢晚食才明白怎么回事,宋李氏将井里吊着的寒瓜取出来。

宋李氏将寒瓜切了小块,一人一块,也能吃个三五口。

宋家人小心翼翼的品尝着难得的美味,天色已经暗了下来,落满了星子,大抵今晚的梦,都带着寒瓜的香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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