鼻血流了很久都没停,因为我的凝血功能变得很差。
迟珩要去叫医生,被我死死地拉回来了。
我说这是因为水土不服,过段时间就好了。
他面色沉沉地看着我,过了半晌说出一句,你的身体不适合做野生动物摄影师,还是和我回去。
你看,他一开口,就是我不想听的。
我强撑着一口气,把他赶走,又从抽屉里掏出一大把止痛药,就着冷水快速地咽下去。
其实和他讲话的时候我就觉得疼了,听完他讲的那些,连不该疼的心脏都疼起来。
我陷入沉睡,迷迷糊糊间做了个梦。
梦到我给姚雪吟拍照片时,迟珩痴痴地看着她,眼睛一眨不眨。
画面一转,又是我在签包养合约,自愿当迟先生的金丝雀五年,做一个合格的替身情人。
然后又是他将我抛在雨夜里,在病床前向我忏悔,又在酒店里和我求婚。
五年,原来这么快,只剩下短短几个镜头。
迟珩坚持留下来,说可以免费给我们打下手,非要跟着我。
宋黎给我打了电话,说他早就该来的,只是公司出了些问题,姚雪吟又闹自杀,这才绊住了他的脚,一个月后才找到了我。
我一点也不在意这些,看着从小到大养尊处优的大少爷跟着我们东奔西跑,在烈日下吃硬邦邦的面包,趴在草野间许久,只为拍到一只少见的丽色花蜜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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